“车要上牌、人要戴盔、文明出行” 石家庄市隆重举行誓师动员大会

本文转自:燕赵晚报

燕赵晚报融媒体记者 冯月静

5月1日《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为更好抓好省《条例》和《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的决定》的贯彻落实,4月20日,石市隆重举行“车要上牌 人要戴盔 文明出行”誓师动员大会,进一步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在全市迅速掀起“车要上牌、人要戴盔、文明出行”的新高潮,切实推动省会通行秩序的规范管理。

市电动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李雪荣,副组长罗利、郭建亭出席大会。副组长梁昆主持大会。

李雪荣指出,要全力以赴、全民动员、全员发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提升电动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大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要加强宣传引导,让安全出行、守法出行、文明出行的理念深深扎根在人民群众心中。交管部门要依法严查各类违法行为,特别是5月1日起省《条例》正式实施后,对骑乘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要依法严格处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全面推行电动车带牌销售,实现购车、登记、上牌一站式服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和传播者。要广泛动员各乡镇(街道办)、各村(居)委会发挥作用,提醒督促小区居民主动登记上牌,并佩戴好安全头盔。交通部门要督促共享电动车落实“一车一盔”,坚决不能因为共享电动车拉低头盔佩戴率。要将电动车文明出行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和辖区综治工作考评,推动电动车“车要上牌、人要戴盔、文明出行”措施的常态化落实。

会上,市委网信办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刚宣读了《“车要上牌 人要戴盔 文明出行”倡议书》,倡议广大市民“车要上牌 人要戴盔 文明出行”,共同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畅通、安全放心的城市交通秩序。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保安协会、石家庄市第二十四中学等单位负责人和市民代表分别进行表态发言,大家表示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深入贯彻落实此次大会精神,让“车要上牌、人要戴盔、文明出行”成为省会新形象、市民新时尚,为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建设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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