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引入“碳汇”理念开展生态修复的司法案件在宝兴县宣判

本文转自: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雅安4月19日讯 日前,宝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王大志(化名)等六人盗伐林木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审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定罪量刑意见及全部公益诉讼请求。

王大志等六人犯盗伐林木罪,分别获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至单处罚金8000元不等的刑罚,判决六被告按照植被恢复方案在宝兴县国有林范围内补种70株云杉,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4751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六被告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经庭审查明:2021年5月至9月期间,王大志等六人在宝兴县灯笼沟、尖刀山沟国有林场盗伐槭树4株,在天全县喇叭河镇集体林场盗伐枫树3株,予以销售并非法获利25万余元,被盗伐林木蓄积共计34.32立方米。

该案系宝兴县检察院“熊猫老家·检察护航”生态办案团队充分运用内外部协作机制成功办理的一起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破坏环境资源案件,通过依法履行提前介入、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公益诉讼等职能,准确指控犯罪,积极修复受损生态,有力提升了案件质效,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的。一是畅通运行“行刑衔接”机制,案发后第一时间,林业主管部门便将线索向宝兴检察院进行了同步通报,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涉案事实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遂按照“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建议林业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是及时启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在侦查期间,及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并监督公安机关对前期未予立案的涉案人员立案侦查,依法准确追诉犯罪。三是强化内部协作一体化办案,因王大志等人实施盗伐林木的地点在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内,对大熊猫国家公园环境资源造成破坏,宝兴检察院庚即启动一体化办案模式,在进行刑事部分审查起诉的同时对民事侵权行为同步审查。四是加强外部沟通协调推动公益诉讼,积极对接价格认证中心对被盗伐林木的价值进行认定,并委托具有造林营林设计资质的机构制定《植被恢复方案》,对生态资源受损情况和修复方案进行科学认定,准确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五是积极探索创新生态修复理念,与宝兴县法院协作商议生态修复方式方法,并共同促成被告人在庭前自愿认购“碳汇”24000kg用于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实现了修复理念的探索创新,成为全省首例引入“碳汇”理念开展生态修复的司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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