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黑龙江:查纠整改走深走实 建章立制常治长效

本文转自:中国警察网

聚焦“四项任务”抓突破、聚焦“三个环节”抓推进、聚焦“两个批次”抓统筹,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黑龙江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在建章立制上填空白、补漏洞、立规则,让制度的“铁笼子”越扎越紧;在强化管理上示范于先、严管于常、督促于细,深化教育整顿成果转化、推动常治长效。经过近一年的深化整改,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政治建警得到明显强化、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素质能力持续提升。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必须把‘当下治’与‘长久立’有机结合,治要标本兼治、立要建章立制,运用制度思维、系统思维和改革思维,着力扫清‘面上’问题,有效解决‘里子’问题,宽严相济、严爱并重、奖罚并举,在治小病、治未病上持续用力,确保队伍始终充满浩然正气、蓬勃朝气、斗争锐气。”黑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毅说。

不留“暗门”、不开“天窗”

把建章立制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全环节

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在总结哈尔滨市公安局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教育整顿的全过程、各环节,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民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和交流轮岗机制,出台民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营活动的“禁业清单”,不留“暗门”、不开“天窗”,着力形成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黑龙江省公安厅成立了由李毅任组长的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厅党委承担厅直机关教育整顿直接责任,厅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承担本单位教育整顿直接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参加集中学习、进行党性教育、开展忠诚剖析、检视整改问题,切实做到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确保全省公安队伍第二批教育整顿工作有组织、按计划稳步快速推进。

“要紧盯‘立制’二字,坚持抓评估、补短板、管长远,把管用实用的好招实招总结出来、推广开来,及时‘复盘’抓好效果评估,及时‘补课’抓好问题整改,与时俱进做好制度完善。”李毅说。

为避免两批次教育整顿“冷热不均”的问题发生,黑龙江省公安机关突出整体联动,第一批教育整顿期间,省厅以加强学习教育、开展政治轮训为主,抓好公安部政治督察整改;第二批教育整顿期间,市县公安机关巩固深化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两个批次”之间有机衔接、压茬推进、联动促效。

不务虚功、不走过场

在学实、查实、改实上狠下功夫

为有效避免建立起来的制度体系“停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的情况发生,黑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实”字上狠下功夫,不断拧螺丝、上发条,确保教育整顿学实、查实、改实,不务虚功、不走过场。

黑龙江省公安厅制定《全省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将81项工作任务分解为62类253项,优化完善线索收集、登记、分析、移送、查处、督办、反馈、建档等全流程工作机制,建立线索跟踪督办和台账清零制度,规范线索处置,提升核查效率。综合采取专门督导、划片督导、专项督导、驻在督导、接续督导“五督方式”,全过程监督、全流程督导,及时解决教育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到真学、真查、真改。

在第二批教育整顿期间,黑龙江省公安厅累计开展现场督导194次、电话督导提醒980次、发放督导建议书155份、纠正问题553处,整改顽瘴痼疾1888个,问题整改率为99.8%。

整治顽瘴痼疾固然重要,但如何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滋生”则是关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治标与固本“两头兼顾”、已然与未发“两手齐抓”,以反面案例警示,开展“筑牢政治忠诚、肃清流毒影响”专项行动,编发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举办廉政报告会252次,受教育人数2.6万人次,组织单位内部警示教育35场次。同时,黑龙江省公安厅以正向典型带路,启动实施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道植计划”,全面强化政治建警并将其作为根治作风顽疾、锻造斗争精神的切入点,确保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质的飞跃。

不搞“闭关修炼”、避免“体内循环”

让群众感受到教育整顿实效

在开展教育整顿过程中,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树立为民办实事的结果导向,围绕百姓所急、所需、所盼,切实把承诺的事办到、办成、办好,向群众提交了一份高质量、高水平的“民生报表”和“平安报表”。

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充分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基层民警、基层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各方面的呼声,做到教育整顿受群众监督、效果让群众评判,避免“体内循环”,不搞“闭关修炼”,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用制度把教育整顿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促进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黑龙江省公安厅梳理汇总各地市公安局和厅机关相关部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制度机制92个,并汇编成册,为今后常态化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提供了制度保障。

截至2021年11月底,黑龙江省公安厅“我为群众办实事”34项重点任务已全部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全省公安机关共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7.2万余件,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万广朋 冯锐 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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