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新《安法》新《条例》”座谈会

本文转自:上观

近日,长宁区应急管理局围绕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贯彻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座谈会。区内8家中央驻沪企业、区属国资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区国资委、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参加。

座谈会上,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詹茂福对“新《安法》新《条例》”进行了宣讲授课。参加座谈会的企业负责人作表态发言。中航油华东分公司等中央驻沪企业表示,“新《安法》、新《条例》”的颁布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新方向,也为企业带来了安全生产新课题,企业将结合实际做好宣传贯彻工作。新长宁集团等区属国资企业表示,要对照新法律、新法条,修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企业和职工的安全,促进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龙之梦购物中心等民营企业表示,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风险,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教育,不断落实企业内各领域、各条线的安全生产责任。联合利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外资企业表示,要确定项目、落实资金,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并建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奖励机制。

座谈会上,区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徐俊详细了解各企业的发展状况和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实际情况,听取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意见建议,并就下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与与会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探讨。

图片由区应急管理局提供

文字:闫 漫

编辑:陆诗云

关键词: 座谈会 管理局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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