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农民变市民,唐山“零门槛”

新闻发布会现场

12月30日下午,“《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唐山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会上曝出消息:实现唐山市在城镇方向落户条件“零门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凭意愿”即可成“市民”。

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市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不足500万的城市实施“单稳”落户政策(即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职业之一)。现我省石家庄、邯郸、唐山三市实施单稳落户政策;市区常住人口不足300万的,实施“凭意愿”落户政策。

此次,唐山市公安局结合唐山实际、联合十一部门研究起草并经市委2021年第17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市政府16届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将唐山市城镇方向落户政策由“单稳”落户条件调整为“凭意愿”落户,实现了唐山市在城镇方向落户条件“零门槛”。

该《意见》对很多群众关心的问题都作了详细解读。↓↓↓

农村籍大学生“来去自由”

由农村迁出的妇女受“保护”

具有唐山市农村地区常住户口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无独立生活能力子女、60 岁以上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父母,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在唐山市农村地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经所在地村委会同意后,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60 岁以上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父母可以随迁。

实施农村籍大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入学时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毕业后可以将户口由学校集体户迁回原籍或迁入就(创)业地。

对于因结婚将户口由农村迁出的妇女,现离婚(丧偶)没有成年子女可投靠且本人名下没有房产的,经所在地村委会同意后,本人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农村投靠父母。

关键词: 唐山 门槛 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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