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邵伟斌辞去杭州市余杭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邵伟斌因工作调动请求辞去杭州市余杭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报告。会议决定:接受邵伟斌辞去杭州市余杭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余杭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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