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记科左后旗人民法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审判员郑志民

本报记者 赵彦臻

2019年,办理各类民事案件1038件,结案971件,结案率93.55%;2020年,办理各类民事案件734件,结案729件,结案率99.32%;2021年,截至11月19日,办理各类民事案件669件,结案541件,结案率80.87%。他像一只不知疲倦辛勤劳作的蜜蜂,长年累月地工作在基层法院,凭着一股迎难而上的勇气,将一件件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怀着对司法事业的执著追求,抱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他叫郑志民,一级法官,是科左后旗人民法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的一名审判员。

“老百姓的事无小事”。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从打开当事人心结入手,言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郑志民有一套自己的“调解经”。他经常深入田间地头、百姓家中或村委会开展调解工作,主动邀请村领导及当事人双方亲属参与,通过耐心说法、细心讲理,使纠纷得以化解,是院里当之无愧的调解能手。

“正人先正己”。郑志民特别看重自己的法官身份,常常告诫自己:要当好法官,就得先做好人!他始终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处处严以律己,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等廉政纪律,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守道德底线,用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迟来的公平就是不公平”,这是郑志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为了让受害人早点拿到赔偿款,为了让孤寡老人早点拿到赡养费,为了让所有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维护,为了辖区的社会稳定,他默默地奉献着青春和汗水,支撑他的是胸前闪闪发光的天平,是对事业的执著追求,是对党的无限忠诚。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郑志民始终坚持的工作主题。秉承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办案宗旨,践行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的工作目标,他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优秀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法官的内涵。他高尚的品格和出色的工作业绩赢得了院领导及全体干警的赞许和好评,多次被旗政法委和旗人民法院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2019年被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标兵”,2020年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标兵”。

来源:通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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