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起保定出租车加收0.5元附加费

【12月6日起#保定出租车加收0.5元附加费#】12月3日,从保定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本月6日零时起市区启动市政府定价巡游出租车客运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在出租车运价外向乘客收取燃料附加费。此次启动价格联动机制车辆不含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收取燃料附加费标准为每乘次0.50元,而现行出租汽车的起步价、车公里运价保持不变;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收费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票据,不得向乘客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同时,巡游出租汽车通过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事网约叫车运营服务的,不得收取每乘次0.50元的燃料附加费。本次联动机制实行范围不包括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市区巡游出租车已张贴提醒标志,明确告知乘客相关事宜。(保定日报)[编辑|王伟]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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