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深圳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禁火区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钟鸿冰

12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禁火时间自12月3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禁火区域包含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

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一是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二是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三是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四是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五是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六是烧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七是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其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或当地区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街道办事处报告。深圳市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审读:谭录岗

来源:读创

关键词: 深圳 野外 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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