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变更机场运营管理楼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深规划资源宝告〔2021〕174号

机场运营管理楼项目位于机场范围内,宗地号为:A124-0051,项目总用地面积33398.66平方米,土地权利人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7-0065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变更。项目已办理建筑物命名,名称由“东工作区运营管理区”改为“机场运营管理楼”。 二、建筑指标调整。规定容积率由“0.94”调整为“1.68”;规定建筑面积由“31360.32 平方米”调整为“56000 平方米,其中已建31331.50平方米,新建机场信息及运行指挥中心24668.50平方米”;建筑覆盖率由“35%”调整为“50%”;建筑高度由“5层,需满足航空限高要求”调整为“需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三、增加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红线要求:“已建建筑按现状;新建建筑按两级退线进行控制:24米及以下部分≥6米,24米以上部分≥9米”。 四、明确机动车泊车位数量:332辆。 五、增加备注:1.本项目已建成面积依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土建验字 BA-2019-0019号)核定,新建面积按《民航中南局关于同意深圳宝安国际机场近期建设详细规划有关地块建设指标调整备案的函[民航中南局函》执行(民航中南局函[2019]82 号);2.停车场充电桩配置比例不低于30%,剩余车位应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3.本项目新建建筑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4.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1年12月4日-2021年12 月13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陆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s://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s://pnr.sz.gov.cn/ba/)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27820383

传真:27820383 附件:项目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2021年12月1日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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