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建立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站点长”制

半岛全媒体记者 胡蕾 通讯员 曹惠迪

自今年9月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高新区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站点长”制度》开始实施。此次实行站点站长负责制的3个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分别为:市控高新区空气站、省控火炬桥水站及市控祥茂河入海口水站。各站点长负责组织对站点周边项目建设、治理工程情况进行监控,杜绝出现人为干扰监测数据现象,每周至少对业务领域内的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开展1次抽查,填写巡查记录表。

依据高新区站点长制规定,总站点长要统筹全局,各级站点长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分领域负责制,按照“管业务就要管治污干扰行为”的原则,做好监督管理,防范人为干扰行为;要定期负责召集区级站点长会议,研究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解决站点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对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行为进行整改并做好后续跟踪监督。

本制度实施以来,共组织巡查20余次,均未发现人为干扰情形和隐患,持续推进了高新区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周边微环境排查整治和长效管控,保障了高新区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运行条件符合要求,确保监测数据客观真实有效。

【来源:半岛都市报城阳新闻】

来源:九派观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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