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法院依法强制清场,50余亩山岭"物归原主”!

近日,廉江法院执结六起返还原物纠纷案,清除55.2333亩山岭上的树木,顺利将涉案山岭交还申请执行人,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廉江市某水果场(以下简称水果场)拥有位于廉江市某镇山岭的土地使用权,被执行人钟某某等六名被执行人于2004年开始强行在涉案山岭种植红橙果树等林木,严重侵犯水果场的合法权益。水果场多次要求被执行人停止侵权,退还侵占土地,但被执行人一直拒绝退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廉江法院依法向六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限令其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后法院再次向被执行人送达《责令履行指定行为通知书》,并多次上门做释法说理工作,责令其清除涉案山岭上的林木。其中有几块山岭种植红橙树,正是红橙收成的季节,法院决定采用善意执行措施,说服申请人留出时间给被执行人摘完水果后,自行清除果树。被执行人被法院和申请人的贴心举动所感动,主动签署执行和解,并承诺水果收成后,自动清除果树,归还山岭给水果场。尚有三起返还原物纠纷案的被执行人种植普通林木,对法院执行通知书一直不予理睬,拒不执行。

为彰显法律的权威,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廉江法院决定对该三案进行强制执行,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并商请涉案山岭所在地镇党委、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的有关人员协助执行,邀请廉江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执行当日,烈日高照,执行干警雷霆出击,按照既定的执行方案奔赴现场。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立即拉起警戒线,维持秩序,并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做好普法解释工作,让被执行人从心底理解此次执行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同时有序指挥挖掘机将林木清离现场,并且全程录音录像,做好执行记录。

经过大半天的紧张奋战,最终成功清除该山岭上的林木,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将涉案山岭成功交还给申请执行人,落实“六稳六保”,切实服务地方特色经济发展。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徐忠婵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蔡冬庆

来源:广州日报

关键词: 廉江 物归原主 山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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