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伟公安分局开展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主题宣传活动

11月25日,宏伟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宏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宏伟区各街镇和兰家派出所到兰家镇大集上,开展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宣传《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倡导群众携起手来,不售卖、不燃放烟花爆竹,营造绿色环保文明社会新风尚。

11月23日,全市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召开,对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从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罚款、治安拘留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宣传活动期间,宏伟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悬挂宣传条幅14个、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宣传现场,群众得知宣传内容后,纷纷表示理解和支持,并建议加大查处力度,共同保护优美环境。

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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