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关注两个“饭局”,透露落马官员“酒桌文化”秘密

近日,有两则与“饭局”有关的消息引起了笔者的注意:

一则是中纪委网站10月28日刊载《贪婪的种子结恶果》一文,披露了乌鲁木齐原副市长李伟落马前的贪腐细节:他参加饭局,会将参与者根据不同身份地位划为“三六九等”,并直接对应不同级别的酒水。自己喝15年的“茅台”,老板喝“水井坊”,下属喝本地产的“三道坝”。他说:“我是副市长,怎么能和他们喝一样的酒,必须有差别,只有我才能喝15年的茅台酒。”

另一则是来自“天津一中院”微信公众号10月27日的消息,天津市统计局原局长武军定受贿、贪污案一审宣判。《中国纪检监察》杂志近日提到,武军定殚精竭虑织圈子,依托各种“饭局”拉关系,利用不同圈子谋私利。

两个“饭局”,透露出落马官员热衷“酒桌文化”的两个原因。

“有人叫我‘老大’,听起来觉得顺耳”

乐于在特殊场所吃请,以体现副市长“地位”的李伟,所追求的已经不仅仅是金钱和利益。他甚至大言不惭道:“我要的就是和其他人不一样的效果和环境,会展中心是我的专用资源,你们再有钱,平时也体验不到这种服务。”这是一种享受奢靡和权力的快感。

这样的案例在落马官员的《忏悔录》中屡见不鲜。

吉林原副省长谷春立在酒店包房18个月花费34万,平时沉迷内部食堂,在隐秘地点长期吃喝,据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唐波说:“半年时间内,他(谷春立)多次接受公款宴请,包括出入私人会所,大吃大喝次数达到三四十次之多。吃喝地点大多数都是不对外经营的内部场所。”

“醉倒”在酒桌上的还有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科信局原局长叶加河。他曾自诩为“四最”局长:“我在科信局,年龄最大、职位最高、资格最老、业务最强,因为这四个‘最’,可以说我在局里拥有绝对权力。”

关键词: 严重违纪 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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