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崇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一日上午8时30分至十四日,在本院第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金明胜、龚学良、邹文雄、陈三洋、付雄祥、娄志华、陈海兵、宋辉、徐浩、黄明新、庞西毫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入侵住宅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逃税罪一案。

特此公告。

崇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七日

【来源:崇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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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告 本院 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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