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林金融: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

12月1日起,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等九省(区、市)都在试点之列。

善林金融注意到,这九个试点省份将陆续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11月28日,善林金融从财政部发布的《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下称《办法》)中得知上述消息。

此前,2016年7月,河北省开始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所谓“水资源税”,善林金融表示,这是资源税的税目之一,是将政府非税收入中水资源费收入改为税收。水资源税征收实行“税务征管、水利核量、自主申报、信息共享”模式,纳税人需以网络申报等方式申报纳税。

善林金融进一步解释,与水法相衔接,《办法》明确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为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对一般取用水按照实际取用水量征税;对采矿和工程建设疏干排水按照排水量征税;对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按照实际发电量征税。

目前,水资源费是城镇公共供水终端水价的组成部分。费改税后,水资源税的征收方式、税额标准基本延续了水资源费现行规定,善林金融认为“不会影响居民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用水价格”。

善林金融表示,水资源税在税收中占比很低,推进改革试点的主要目的是利用税收杠杆调节作用,有效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使用。

查看《办法》要求,善林金融发现:同一类型取用水,地下水税额要高于地表水,水资源紧缺地区要大幅高于地表水;超采地区的地下水税额要高于非超采地区,严重超采地区要大幅高于非超采地区,具体由试点省份省级人民政府按非超采地区税额的2-5倍确定;超计划或超定额取用水量,在原税额基础上加征1-3倍;对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特种行业从高确定税额;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农村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等从低征税。

善林金融建议,水资源税试点扩围应充分考虑地区间的差异性,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税制度,可在条件成熟后在全国全面推开改革。

关键词: 林金 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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