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龙移民:EB-5美国投资移民的资金如何被使用?

 

根据美国移民法,投资人在办理EB-5美国投资移民时,有100万美元和50万美元两种投资模式。据统计,大部分投资人都选择了后者,即向区域中心内满足EB-5投资条件的项目注资50万美元,并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创造10个就业后获得永久绿卡,最后拿回50万美元投资款。由于EB-5美国投资移民既是移民行为,又是商业投资行为,因此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使是在投资移民领域,由于EB-5投资移民的投资对象是商业项目,因此EB-5投资人也要面临更多的风险。

另一方面,美国移民法规定,EB-5投资的资金“必须在风险中”,并且不允许EB-5项目方为投资人提供直接的还款担保,因此如果EB-5项目在运营时发生风险,投资人有可能遭受财产损失。为了维护自身权益,现在越来越多的EB-5投资人都开始关心EB-5投资移民的风险控制措施。要做好风控,我们就必须先对EB-5资金在整个投资过程里的使用流程有充分的了解,才能对症下药。

我们总说”EB-5投资人向EB-5项目注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50万美元资金并不是直接由投资人直接打到项目方的账户里。按流程,首先需要EB-5投资人与项目方共同成立一家有限合伙公司,投资人将资金打入有限合伙公司的银行监管账户里,再由监管账户将资金转入有限合伙公司的银行商业账户里,然后由有限合伙公司向EB-5项目注资,项目方才可以使用EB-5资金用于项目运营和创造就业。

移民法所要求的“在风险之中”,是指EB-5资金投入到有限合伙公司,并由它来进行投资或借贷而可能产生的风险,而不是有限合伙公司投资或贷款给项目公司后,项目公司使用EB-5资金可能产生的风险,这一点至关重要!凭借这一点,虽然投资人不能直接获得来自区域中心或者有限合伙公司的还款担保,但是项目公司可以对来自EB-5有限合伙的EB-5投资或借贷进行抵押担保,这也为投资人获得还款担保提供了理论基础。

现在,EB-5投资人要最大程度保障资金安全,应该做好以下两点:与项目方合作成立有限合伙公司时,要签订规范合理的法律文件,固定自身权益,获得在有限合伙公司内的话语权和监督权;选择各项数据优秀、安全,且拥有可靠的还款担保的EB-5项目,而还款担保便是保障资金安全的关键。

不过,不同形式的还款担保,其担保力度也有所不同。为了让EB-5投资人拥有可与银行媲美的风控力度,兆龙移民率先在EB-5行业引入了产权抵押。

产权抵押是银行放贷时最常用的风控措施,银行出于自身的专业性和安全角度,百分之百都会要求开发商拿自身的不动产产权作为抵押担保。由于不动产拥有实实在在的价值,一旦项目出现问题,银行便可以用抵押的不动产直接变现为资金,从而最大程度保障投资的安全。

当产权抵押被用在EB-5投资移民领域时,投资人便拥有了与银行贷款同等的风控措施,“产权抵押”以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也成为了EB-5投资移民领域里风险控制的核心手段。而且,产权抵押不仅可以用于保障创造EB-5就业时的资金安全,更可以用于保障再投资时的资金安全。

目前,兆龙移民已成功推出了众多拥有产权抵押的EB-5项目:已售罄的芝加哥凯悦酒店、铁狮门哥谭中心……现正热售的大天空乡村项目、CanAm迈阿密中心项目、加州圣地亚哥Escaya项目……真实有效的产权抵押作为还款担保基本成为兆龙移民EB-5项目的“标配”。

作为业内真正拥有16年美国律所执业背景的移民服务机构,兆龙移民致力于前置性保护EB-5美国移民投资人权益,采用法律手段对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进行风控保护。依托美国从业16年的法律执业背景优势,我们与投资人合同约定:“法律服务至永久绿卡及50万美金本金返还阶段”,让EB-5美国移民投资人在移民过程中享受公平、平等、实质上的安全!与兆龙同行,做有知识、有智慧的投资人!(深入了解EB-5美国投资移民的风险规避原理和风控措施,请关注兆龙移民微信公众号,微信号:兆龙移民)

关键词: 兆龙 投资移民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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