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监管大旗 P2P理财应该这么玩儿

2007年,P2P还是一块待人开采的荒地;2013年P2P便发展到野蛮生长阶段,不管是正面的行业动态,还是层出不穷的负面新闻,P2P行业依旧持续受到广大投资人的关注;2016年开始P2P驶入了监管元年,一边是充满期待的蓝海,一边是充满厮杀的红海,是战到最后,还是就此弃战,P2P面临的是这10年以来最大的挑战。

于2016年8月25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经有一周年了,期间银监会还发布了《备案登记管理指引》、《存管指引》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至此,网贷“1+3”监管体系已初步完成,P2P行业开始在新的时代迈上正轨。P2P能否拨云见日,还得顺应行业规则。

明确自身定位

由于早期有不少平台钻监管之空白,披着P2P的外衣进行非法融资,最后跑路的现象已经不足为奇,这也是最初导致P2P行业风评不好的原因之一。于是在2015年12月28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便明确规定了P2P平台的角色:信息中介。P2P平台的职责就是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不可直接接触资金。

站定小额立场

《暂停办法》中对于网络借贷交易金额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贷平台上借款金额上线不能超过20万元人民币,同一法人或公司借款上限不能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以此防范信贷过于集中的风险。这就意味着P2P站定了“小额理财”立场,将进入到限额理财时代,这也符合了P2P出世以来“惠普金融”的初衷。

完成银行存管

2016年到2017年的各种监管文件都在强调的一点“P2P平台应将投资人的资金和平台自身的资金进行分开管理,投资人资金交由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第三方存管,其中规定存管的银行必须是商业银行”。保护投资人资金,预防平台卷钱跑路,从第三方存管开始。

公户平台信息

于近期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就平台信息披露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平台费用、借款人凭证等信息必须如实披露,这样一来就有效的压缩了平台造假空间,明确划分平台、第三方以及投资人之间的责任,以此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从国家开始监管后,以汽车质押业务为主的金桥梁便积极响应国家监管条例,先与四川天府银行签订银行存管协议,做到不碰钱;其次平台的所有标的金额都不超过20万,以10万以下的标的占多数,符合国家监管要求。特别是在信息披露这一方面,金桥梁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出来前就已经公开了运营数据,借款人信息、质押物资料也在标的页面如实显示,减少投资人在投资理财过程中对于平台信息披露的忧虑。

未来的金桥梁也将会在更加透明、更加的安全的互联网金融环境中,以合规为宗旨不断创新,为投资人提供更好的提资理财体验。

关键词: 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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