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法院1-7月诉前调解结案344件

今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以有效化解和疏导矛盾纠纷为出发点,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多项措施强化诉前调解工作,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17年1-7月,该院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344件,结案344件,涉案金额36万余元。

一是建立调解平台。

该院以“司法调解和谐理念”为目标,不断完善调解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了信访接待室和惜缘工作室,在交警部门设立巡回法庭,进一步拓宽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研究制定了严谨的诉前调解工作制度,并挑选素质高、调解经验丰富、综合能力强的法官参与诉前调解。通过在岗培训、座谈交流、以老带新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对法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从而提高案件调解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构建调解体系。

加强与政府、妇联、司法所、交警部门以及人民调解组织的沟通与联系,构建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相邻关系等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或萌芽状态,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使审判资源得到了科学合理的配置。

三是注重宣传引导。

一方面,当事人到法院起诉时,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较小、争议不大的案件由法官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向当事人释明诉前调解的优势、特点,引导当事人算清“诉讼风险账”,增强当事人对诉前调解工作的认识,促使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另一方面,充分利用送法进村屯、进社区、进单位的有利时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诉前调解工作,不断扩大诉前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引导群众优先选择诉前调解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今年以来,港北法院共开展送法活动8场次,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黄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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