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部门近日印发行动计划 鼓励幼儿园利用空余学位开设托班

9月22日,据北京市教委网站显示,北京市教委等11部门于近日印发《北京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基础上,利用空余学位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同时,《计划》还在提高学前入园率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上提出目标要求,明确到2025年,北京市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从具体措施来看,《计划》提出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适时调整各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同时结合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和区域实际,及时修订和调整居住社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多渠道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鼓励非普惠性民办园发展,推动社区办园点转型提升。

发掘空余学位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也将带来新的挑战。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在解读政策时指出,幼儿园开设托班,最关键的地方在于幼儿园怎么去看待2-3岁这一年龄段的孩子。“如果将这些孩子当作幼儿园的普通孩子,对他们进行要求是行不通的,幼儿园应该依据这一年龄段孩子的特征提供服务。”储朝晖直言,现有时期可利用已有的社会资源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但长期来看,托育机构还应该单独设立、单独考虑。“我们常提到幼儿园要警惕小学化的问题,那么以后托育又会不会出现幼儿园化的问题?都需要审慎考虑。”

储朝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幼儿园托班的出现并不会对现有的社会托育机构业态造成冲击。“当下托育机构的数量实际上并不足,不管是质量还是人力资源都处于欠缺的状态。”

据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北京妇幼保健与优生优育协会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委员会此前发布的《2022年北京市托育行业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市内拥有520家托育机构,而2020年北京市常住人口中0-4岁人数约101.6万人,托位数不足的情况仍然存在。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相关政策后发现,在本次《计划》发布之前,北京市已出台多项托育方面的相关政策。2020年1月,北京市曾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此外,发展托育服务被纳入北京市“十四五”规划;创建示范性托育机构同样被纳入北京市2022年民生实事任务。2021年8月,北京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委员会也正式成立。政策之下,产业及机构的实践情况如何?据《报告》显示,从目前北京市的托育机构现状看来,专业托育机构仍是市场主要服务提供方,幼儿园托班、家庭托育点、早教机构托班、其他类型托育服务机构仍相对较少。专业托育机构占北京市全部托育服务机构的86.9%;幼儿园托班占比7.3%。

而为满足托育需要,北京也已开始探索企业托育和老幼一体化托育等新模式。“发展托育服务,还需要更多专业人才专业力量的参与,政府应该加大扶持力度,在早期加大投入,鼓励产业发展。”储朝晖表示。( 赵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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