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考试管理实施办法出台 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

近日,《芜湖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实施办法》出台。根据该实施办法,我市将大幅压减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次数和科目,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出台该实施办法,旨在贯彻落实“双减”政策,扭转唯分数、唯升学评价导向,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提升全市义务教育教学质量。

在具体措施上,大幅压减考试次数和科目。各县市区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入学考、摸底考、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小学阶段不得进行期中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可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各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七、八年级的语文、数学、外语可进行期中考试,八年级地理、生物学可在下学期进行期中考试和1次模拟考试。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九年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可在上学期进行期中考试,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可组织1-2次模拟考试。

与此同时,规范考试命题管理。一方面规范考试命题内容,义务教育阶段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都不具有甄别和选拔功能;学校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一方面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引导教师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深度思维、高度参与的教育教学模式,引导学生关注生活、关心社会、关爱国家;合理运用考试结果,学校期中期末考试一律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

此外,我市还将进一步严格招生考试管理。各县市区、各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招收特长生。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赵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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