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民乐这里,规划新增72班九年制学校!以及2宗宅地

龙华、光明、龙岗多个地块调整!

其中,龙华民乐8号仓奥特莱斯附近,临近民治水库位置,从原来的仓储用地中,调整出2宗二类居住用地,总建面达21.7万平,以及新调整出教育设施用地,用于建设一座72班九年制学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另外,光明百花19块地块调整!支路取消,使得本来分散的多块工业用地合并,调整出1宗超大工业用地,用地面积达到约37万平;以及观澜导航台迁址确定,临近东莞;龙岗地块规划调整,一宗公共绿地规划加建市政环境卫生设施。

总建面21.7万平,龙华民乐新增2宗宅地!还将建1所72班九年制学校

9月2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发布《关于[民乐地区]法定图则02-20、02-22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为加大龙华区住宅供应量,拟对[民乐地区]法定图则02-20、02-22地块及周边道路进行规划调整。

将龙华民乐一宗仓储用地,划分出一部分做二类居住用地和教育用地,其中,2宗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21467平、21848平,容积率均为5.0,总建面约为21.7万平!

另有2宗教育设施用地,合建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

该地区位于8号仓奥特莱斯附近,近民治水库。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民乐地区]法定图则,02-20地块用地面积47855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W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通信机楼(建筑面积15000㎡)”,备注为“规划”。02-22地块用地面积1805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为“规划”。

华南路(民康路至民乐路)为城市次干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7米。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将规划华南路红线宽度由27米拓宽至35米;新增5条规划支路,其中:规划四路红线宽25米,规划五路、规划六路红线宽16米,规划七路红线宽22米,规划八路红线宽25米。

(二)将02-20地块用地面积由478559平方米调整为35936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仓储物流用地(W1),备注“规划。落实二级物流转运中心一处,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其余指标保持原图则不变。其余部分调整为02-20-05、02-20-06、02-20-07、02-20-08、02-20-09五个地块及道路用地,其中:

02-20-05、02-20-08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24400平方米、80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均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均为“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备注“规划,02-20-05与02-20-08地块合建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满足市政管线敷设及道路管理相关要求前提下,两地块间地上地下空间可予以连通。”

02-20-06地块用地面积2146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5.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9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9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600平方米)”,备注“规划。02-20-06、02-20-07地块作为同一宗地开发建设时,两地块间公共配套设施可相互腾挪;在满足市政管线敷设及道路管理相关要求前提下,两地块间可通过地下通道予以连通。”

02-20-07地块用地面积2184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5.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12班幼儿园(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托育机构(建筑面积6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9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600平方米)”,备注“规划。02-20-06、02-20-07地块作为同一宗地开发建设时,两地块间公共配套设施可相互腾挪;在满足市政管线敷设及道路管理相关要求前提下,两地块间可通过地下通道予以连通。”

02-20-09地块用地面积838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公园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30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备注为“规划。”

(三)将02-22地块拆分为02-22-01、02-22-02两个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5852平方米、132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规划。”

光明百花19块地块调整!支路取消,调整出1宗超大工业用地

9月2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发布《关于[白花地区]法定图则01-02、01-03等19个地块的公示》。

为促进连片产业空间升级,加快推进白花地区重点产业项目出让,拟对[白花地区]法定图则01-02、01-03等19个地块进行规划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白花地区]法定图则,本次调整地块包括普通工业用地、文体设施用地+商业用地、公园绿地、广场用地、供应设施用地、水域、农林和其他用地及规划道路等。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道路调整

取消原法定图则规划的白花园东路、禾槎洞一路、禾槎洞二路、禾槎洞三路等支路网,结合地形优化调整白花园西路、禾槎洞四路线位,并将禾槎洞四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由12米调整为20米,道路等级不变。

(二)用地调整

根据优化后的道路线位,原图则01-02、01-03等19个地块重新划分如下:

01-02地块,用地面积37.2公顷,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2.0,备注“规划”;

01-03地块,用地面积2.4公顷,用地性质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容积率不作规定,配套设施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备注“规划”;

01-04地块,用地面积0.6公顷,用地性质为市政供应设施用地(U1),容积率不作规定,配套设施为220kV变电站,备注“规划”;

01-05地块,用地面积1.3公顷,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GIC0),容积率不作规定,备注“规划”。

观澜导航台迁址确定,临近东莞!相关地块规划调整

9月2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发布《关于观澜导航台迁建工程与配套道路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18-01地块个案调整、基本生态控制线占用方案的通告》。

为推进观澜导航台迁建工程及配套道路的建设,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编制了《观澜导航台迁建工程与配套道路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18-01地块个案调整方案、基本生态控制线占用方案研究》,该成果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议通过。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石鼓墇山丘顶部,建设内容包含台址及配套道路,其中台址用地面积7947平方米,配套道路用地面积8676平方米,长度约1236米。

二、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情况

(一)台址及配套道路选址方案

台址用地面积7947平方米,其中有约2235平方米涉及[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18-01地块,现行法定图则规划用地性质为林地,需进行法定图则个案调整;有约5712平方米涉及法定图则未覆盖区,需编制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并按程序报批。

台址东南新建配套道路用地面积8676平方米,长度约1236米,接入研发中心路,配套道路涉及[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18-01地块,现行法定图则规划用地性质为林地,涉及面积8676平方米,需进行法定图则个案调整。

(二)台址规划设计条件

1.用地面积:台址总用地面积7947平方米,其中法定图则未覆盖面积约5712平方米;

2.用地性质:区域交通用地(S1);

3.建筑面积:5301平方米(最终以发改批复为准);

4.建筑高度:≤60米;

5.建筑退线、建筑间距、车位数、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测》予以控制;

6.车行出入口:设置一个出入口,位于地块南侧;

7.根据项目后续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在不突破用地规模的情况下进行适当优化调整,不视为对已批准规划进行调整。

三、法定图则调整情况

(一)台址及配套道路涉及法定图则调整前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18-01地块用地面积为1215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林地(E4),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二)台址及配套道路涉及法定图则调整后情况

对原[观澜西北地区]18-01地块进行拆分,台址范围涉及林地(E4)2234平方米,调整为区域交通用地(S1),台址用地涉及法定图则未覆盖区5712平方米,将其用地性质规划为区域交通用地(S1)。

[观澜西北地区]18-01地块涉及台址的部分和台址用地法图未覆盖的部分统一编号为18-01-02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区域交通用地(S1),用地面积7947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原[观澜西北地区]18-01地块重新编号为18-01-01地块,用地性质不变,新增一条建议性支路,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新增一条建议性支路联系18-01-02地块”。

四、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该项目台址总用地面积约7947平方米,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配套道路用地面积8676平方米,长度约1236米,全部位于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台址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导航业务用房、附属设备用房等,配套道路主要为进出台址的道路,接入与研发中心路。该项目符合基本生态控制线准入要求。

龙岗地块规划调整,公共绿地加建雨水泵站

9月2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发布《关于[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22-13地块法定图则规划个案调整的公示》。

为提高龙岗区木古河流域内涝防治水平,本着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结合项目建设实际需求以及深圳市相关政策指引,拟对[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22-13地块进行规划调整。

一、法定图则规划情况

项目涉及占用[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22-1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1087平方米,容积率无,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二、本次法定图则规划个案调整情况

拟将[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22-13地块调整为公共绿地+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保持不变,为1087平方米,容积率无,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雨水泵站,用地面积163平方米”,备注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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