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股份39亿元转让世茂港珠澳口岸城项目全部51%股权


(相关资料图)

9月28日,ST世茂(SH600823)发布关于转让下属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为缓解公司流动性困难,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ST世茂控股子公司珠海海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海新”)拟将其持有的珠海世茂新领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世茂新领域”)50.99%股权转让给国寿星湾(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湾企业”),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39.09亿元;将其持有的珠海世茂新领域0.01%股权转让给国寿启航壹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航基金”),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76.67万元

本次转让珠海世茂新领域股权合计51%,股权转让对价合计39.1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珠海海新将不再持有珠海世茂新领域股权。

据悉,珠海世茂新领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8亿元,成立日期为2019年1月22日,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经营);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证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该公司目前由珠海海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国寿星湾(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9%。

公告称,珠海海新欠项目公司珠海世茂新领域债务约为416,485万元。星湾企业及启航基金应向珠海海新支付的股权转让总对价391,00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星湾企业及启航基金将对项目公司进行减资。

星湾企业和/或启航基金有权在股权转让完成日后、减资登记完成日或自2023年12月31日起,公司完成合规审批程序等协议约定的顺延期间之后的对应日(以先到之日为准)前选择承接珠海海新欠珠海世茂新领域的债务,选择承接的债务金额等于股权转让总对价;珠海世茂新领域向珠海海新发出同意承接债务通知之日,珠海海星基于星湾企业和/或启航基金承接债务而对星湾企业和/或启航基金产生的应付义务所对应金额款项与股权转让总对价等额相互抵销,即各方在股权转让总对价同等金额内互不负有支付义务。

上述债务承接后,珠海海新欠项目公司珠海世茂新领域债务25,485万元。

据乐居财经查阅,珠海世茂新领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发展位于珠海的综合商业及商用综合体开发项目,珠海世茂新领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世茂港珠澳口岸城项目开发商,港珠澳口岸城项目位于港珠澳大桥珠澳口岸岛上,项目总占地面积22.5万㎡,总建筑面积约120万平方米。整体打造集合文化旅游、国际商业、品牌酒店、国际办公及口岸TOD交通枢纽的城市赋能地标综合体。

公告显示,合营伙伴为国寿星湾(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兼执行合伙人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澈企业管理谘询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提供企业管理谘询服务业务,单一最大控股股东为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合营联营企业为国寿启航壹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拥有99.99%权益及由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0.01%权益,有限合伙人为中国人寿,普通合伙人兼执行合伙人为国寿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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