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家居卖场不能以未“统一收银”等理由作为挡箭牌拒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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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23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热点分析,对家装建材等行业和领域有关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随着家装建材行业蓬勃发展,相关领域消费纠纷也大量增加。家装领域消费纠纷普遍存在案件复杂、调解难度大等特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家居卖场应加强对卖场内店铺的管理,对于存在撤场风险的商户要及时对消费者作出预警,对于因商户撤场造成的纠纷,卖场应当承担连带赔付责任,不能简单粗暴地以未使用卖场合同、未“统一收银”等理由作为挡箭牌拒不担责。

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时,要重点关注经营者的资质、质保服务、消费者评价等方面的信息,签订合同时要对装修质量的标准进行明确和量化,重点审查质保条款、违约责任等内容,注意及时留存证据。

施工方应当依法诚信经营,将可能产生的增项和预估价格充分告知消费者,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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