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积金新政:贷款落实异地缴存互认政策


【资料图】

7月10日,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落实异地缴存互认政策。

职工配偶在异地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纳入计算其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该政策自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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