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新政(征求意见稿)!连续三年未提出认租申请,退出轮候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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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本文内容节选并转载自GOV链接官网,链接如下

http://zjj.sz.gov.cn/gkmlpt/content/10/10386/post_10386642.html#2037

本文来自附件3,第二章

第二十四条【退出轮候册】在册轮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一)选房排序到位但未选定住房或者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累计两次;

(二)已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三)连续三年未提出认租申请;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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