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带押过户”深圳会执行么?

昨天的地产圈,又传来一条爆炸性的新闻。


(资料图片)

据济南发布官微消息,济南二手房市场全面推行“带押过户”,并且在全国首次创新推出了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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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针对二手房“带押过户”的措施,之前已有其他城市试点过:

2022年2月,珠海市不动产中心推出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五合一新模式,购房者一次可办好赎楼、解押、过户、贷款、抵押五个步骤

2022年6月,浙江金华市首笔二手房“带抵押过户”按揭贷款业务也落地,实现了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抵押注销登记、抵押再次登记“三合一”办理

可以看到,以往其他城市已经落地的“带押过户”措施基本还是停留在缩减买卖登记时间的层面。

济南的重要创新之处在于使用了买方的银行贷款来还卖方的银行贷款。省去筹措过桥资金的步骤,降低了交易成本。

据济南官方消息称,买卖双方在签署买卖合同的同时会同步签署提存协议、委托书,由买方将首付款和买方的银行贷款提存到公证处提存账户。

在完成房产过户登记后,公证处将上述款项打入卖家银行账户用于偿还卖家尚未偿付的贷款,剩余部分打入卖方个人账户。

目前,“带押过户”已在济南市工行、建行、北京银行等多家银行试点成功,将在济南全市二手房市场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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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的政策落地,咖姐也收到后台提问:深圳未来是否会推行“带押过户”?且有传闻称,深圳已经有银行在内部测试相关流程。

对于传闻,咖姐觉得听过就好,一切还需要以官方的通告为准。关于深圳是否会推行“带押过户”这个问题,咖姐也向多家银行和担保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了他们的看法。

某国有银行的工作人员向咖姐表示:“房屋可带抵押转让是民法典中的规定,深圳迟早也会执行。但银行的执行和系统切换都需要一定的时间。”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但也有另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称:“深圳基本不会执行,政府并不想靠楼市来拯救经济。”

一位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早在一两年前深圳就有提过‘带押过户’的模式,但目前已基本没有风声。不排除未来会这样操作,只是这个未来会是多久,并不能确定。”

此外,这位工作人员也非常坦诚地告诉咖姐,如果银行执行了“带押过户”,对于担保公司而言业务量无疑也会大幅缩减。

二手房“带押过户”,除了节约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也极大简化了交易流程,从这方面来看对于买卖双方都是好事。

但《民法典》中也有提及,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业内有专家提醒:“带押过户”本质上抵押权人、抵押物都不变,在此基础上所有权发生变更,因而交易过程中也需要防范其他潜在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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