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速递:66.7公顷,深圳海洋大学详细选址定了!深圳北站新增一块商业地

深圳海洋大学详细选址,来了!


(资料图)

近日,深圳发布大鹏、龙华、坪山等多个地块的调整公告。

其中,深圳海洋大学项目选址于〔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8、DY09单元,用地面积约66.7公顷。深圳海洋大学项目将围绕大鹏坝光的江屋山郊野公园建设。

另外,龙华深圳北站商务圈内,一块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地块位置优越,周边是鸿荣源天骏、华侨城北站壹号等写字楼和商务公寓项目,该地块将继续为深圳北站商务中心氛围添砖加瓦。

除此之外,坪山多个聚龙山片区、竹坑地区、上洋地区多个地区,根据需要调整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深圳海洋大学项目详细选址曝光,大致规划公布!

7月2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发布《关于〔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8、DY09单元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为落实深圳海洋大学建设工作,拟对〔坝光地区〕DY08、DY09单元进行规划调整。

法定图则情况:

深圳海洋大学项目选址于〔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8、DY09单元,用地面积约66.7公顷。根据已批准的〔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8单元主导功能为教育设施用地、公园绿地,DY09单元主导功能为教育设施用地。

规划调整情况:

(一)将洋稠路延长至公园环路,道路宽度为18米,道路长度126米;

(二)优化公园环路线位,由建议性道路调整为市政道路,道路宽度12米,道路长度1535米;

(三)其他建议性道路纳入建设用地,后续根据学校方案确定;

(四)将DY08规划控制单元内全部用地、DY09规划控制单元内1处用地调整为9处用地,并落实原单元内相关控制要求,分别为:

1. DK-19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地面积330272㎡,容积率“—”,备注“规划,紧邻江屋山郊野公园,开发建设时应做好山体边坡生态修复和雨洪收集利用和地质灾害防治”,建筑限高“60米”;

2. DK-20、DK-2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分别为240㎡、7118㎡,容积率“—”,备注“规划”;

3. 原图则DY08-03地块的地块编号调整为DK-21,备注“现状保留”,其他控制指标维持原图则不变;

4. DK-23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地面积18751㎡,容积率“—”,备注“规划,紧邻江屋山郊野公园,开发建设时应做好山体边坡生态修复和雨洪收集利用和地质灾害防治”;

5. DK-24、DK-25、DK-26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水域(G1+E1),用地面积分别为8767㎡、184359㎡、35253㎡,容积率“—”,备注“规划,内部水系应保持通畅”,DK-25地块配套设施“公共厕所”,DK-25地块配套设施“社区体育活动场地、自行车停放点”;

6. DK-27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地面积52191㎡,容积率“—”,备注“规划”,建筑限高“60米”;

7. DK19-DK26共8个地块增加引导性要求“建设用地范围内按政府批准方案预留3个公共空间控制带。沿江屋山郊野公园环路在开发时应结合地形设置,在不改变片区建设用地规模以及不减少绿地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建筑设计方案等进行优化调整,不视为对已批准规划进行调整”。

今年4月,财政部官网上发布了南方科技大学海洋大学概念规划设计方案公开招标的公告,透露了海洋大学办学目标、办学规模、学科设置等重要信息。

深圳海洋大学将对标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等国际一流高校,努力打造与深圳城市发展定位相匹配的国际化高水平海洋大学。

项目选址于深圳坝光区域,位于大鹏半岛东南部大亚湾畔,距大亚湾核电站约7公里,区域三面环山,一面靠海,环境优美,较为适合建设高等院校。

(校区选址区位图)

龙华深圳北站商务圈,新增一商业用地

7月4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发布《关于A811-0006宗地土地用途变更及调整整合用地范围公示的通告》。一宗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该地位于深圳北站商务圈,周边有鸿荣源天骏、华侨城北站壹号等写字楼和商务公寓项目。

A811-0006宗地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白松路与龙华大道交会处西南侧,土地使用权人为深圳市中裕冠宝玉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该宗地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由12874.4平方米变更至7100平,土地性质由自用变更为商品性,总建筑面积由23898平变更为77000平,土地使用年限由50年变更至40年。

调整示意图:

7月3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发布《关于[观澜中心地区西片]法定图则05-06-01、05-06-02地块及润塘路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2宗普通工业用地中间的规划之路润塘路取消,因此2宗工业用地合并为1块工业用地。

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观澜中心地区西片]法定图则05-06-01、05-06-02地块及规划支路润塘路进行规划调整。

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的[观澜中心地区西片]法定图则,05-06-01地块用地面积为2004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4.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05-06-02地块用地面积为1854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4.6”,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熟食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备注“规划,1、在保证产业用地建筑面积不增加、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交通设施及绿地等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用地具体范围、面积、容积率、配套设施位置等可适当调整。2、在保证整体路网格局不变的情况下,局部道路线位可结合开发需要或地形地貌进行适当优化。3、在满足市政道路及管线建设管理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两地块间及与东侧、北侧相邻地块间地下空间可予以连通,地上建筑可通过空中连廊的方式予以连通。”

规划调整情况:

取消规划支路润塘路,与05-06-01、05-06-02地块合并为05-06地块,调整后05-06地块用地面积为41583平方米,容积率“4.3”,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熟食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备注“规划”。

坪山聚龙山片区、竹坑地区、上洋地区调整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1、[聚龙山片区]法定图则16-6、16-7地块规划调整

7月2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发布《关于[聚龙山片区]法定图则16-6、16-7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为支持水务设施用地涉及的审计整改工作,现拟对坪山区[聚龙山片区]法定图则16-6、16-7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工作。

坪山聚龙山片区一块水域+公共绿地中,调整出2小块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用于规划。

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聚龙山片区]法定图则,16-6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1966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E1),备注:规划确定;16-7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3280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备注:规划确定。

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16-6、16-7两个地块重新整合划分为16-6、16-7、16-11、16-12四个地块,其中16-6地块用地面积由19660平方米调整至19468平方米,16-7地块用地面积由32802平方米调整至31555平方米,用地性质均不变,备注:规划确定;16-11地块用地面积为224平方米,16-12地块用地面积为1215平方米,用地性质均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配套市政设施,备注:规划。

2、[竹坑地区]法定图则09-09地块规划调整

7月2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发布《关于[竹坑地区]法定图则09-09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为支持水务设施用地涉及的审计整改工作,现拟对坪山区[竹坑地区]法定图则09-09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工作。

坪山竹坑地块,一块公共绿地,调整出一小块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竹坑地区]法定图则,09-09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2040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备注:规划。

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09-09地块重新整合划分为09-09、09-14两个地块,其中09-09地块用地面积由20408平方米调整至19698平方米,用地性质不变,备注:规划;09-14地块用地面积为71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配套市政设施,备注:规划。

3、[上洋地区]法定图则01-08、03-01地块规划调整

7月2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发布《关于[上洋地区]法定图则01-08、03-0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为支持水务设施用地涉及的审计整改工作,现拟对坪山区[上洋地区]法定图则01-08、03-0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工作。

坪山上洋地区,一公共绿地+市政设施用地+防护绿地中,调整出一小块环境设施卫生用地。

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上洋地区]法定图则,01-08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3132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备注:规划;01-08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125496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市政设施用地+防护绿地(U5+G2),配套市政设施,备注:规划。

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01-08、03-01两个地块重新整合划分为01-08、03-01、03-04三个地块,其中01-08地块用地面积由31323平方米调整至31113平方米,03-01地块用地面积由1254969平方米调整至1254728平方米,用地性质均不变,备注:规划;03-04地块用地面积为45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配套市政设施,备注:规划。

4、[聚龙山地区]法定图则16-4地块局部调整

7月4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发布《关于坪山区[聚龙山地区]法定图则16-4地块局部调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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