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万平宅地+45班学校+公园!龙华观澜23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1月2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03-02、03-03等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根据已批准的[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本次调整涉及规划支路樟富路、桂平路及樟新路,红线宽度均为15米;

涉及03-02、03-03等25个地块,用地面积共596447㎡,其中发展备用地239126㎡,一类工业用地69896㎡,生产防护绿地91254㎡,水域62282㎡,林地33475㎡,耕地100414㎡。

此次调整地块为澳门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03-02、03-03等地块,项目由深圳市大水坑章阁股份合作公司开发。

该单元应落实不少于6006㎡的公园绿地、不少于12699㎡的农林和其它用地,且落实不少于45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

其中:

01-26、01-29、03-05、03-06、03-08、03-09地块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备注“规划”,其中03-08地块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再生资源回收点、公共厕所、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环卫工人作息站”;

01-22、01-24、01-28地块用地性质为林地(E4),备注“规划”;

01-23、01-25地块用地性质为耕地(E2),备注“现状保留,该地块属2010年基本农田改造范围”;

03-02、03-18、03-22、03-23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备注“现状保留”,其中03-18地块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垃圾转运站”;

03-03、03-14、03-16、03-17、03-19、03-20、03-21地块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E9),备注“规划,远期可优先发展为公共设施、市政设施以及产业园区主导产业项目等设施及项目”;

01-27、03-04、03-07地块用地性质为水域(E1),备注“现状保留”。

规划调整情况

在保证公共利益用地不减少的前提下,结合城市更新单元及原规划绿地、水域,按照《深标》核定规划控制单元内公共配套设施,划定DY01规划控制单元,单元主导功能为居住、工业、商业,单元范围面积为249408㎡,其他控制要求为:

1.本单元应落实不少于6006㎡的公园绿地、不少于12699㎡的农林和其它用地,且落实不少于45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

2.本单元非独立占地设施类型及规模按《深标》核定。

3.本单元内涉及的更新单元具体范围、用地布局、建筑总量、公共及市政配套设施等以最终审批的更新单元规划为准。

4.本单元内涉及工业区块线用地应满足工业区块线管理要求。

5.项目开发建设时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有关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6.项目开发建设时应按照安全评价报告中的结论与建议,落实相应的防治措施。

优化项目用地范围内樟富路、桂平路及樟新路线形,将樟富路南段红线宽度由15米拓宽至16米,桂平路红线宽度由15米拓宽至24米;新增支路樟平路,红线宽度15米。

因道路线形优化调整、规划控制单元划定及落实周边规划调整方案,部分地块面积和范围相应调整,部分地块用地性质按照现行《深标》进行更新,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01-22和01-23两个地块范围优化后,合并为01-23地块,用地面积由15352㎡、21214㎡调整为36583㎡,用地性质由林地(E4)和耕地(E2)表达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备注“规划”,其余维持原图则不变。

01-24地块范围优化后,用地面积由11727㎡调整为11904㎡,用地性质由林地(E4)表达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其余维持原图则不变。

01-25地块范围优化后,用地面积由79200㎡调整为131001㎡,用地性质由耕地(E2)表达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备注“现状”,其余维持原图则不变。

01-26地块范围优化后,用地面积由18976㎡调整为12714㎡,用地性质由生产防护绿地(G2)表达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其余维持原图则不变。

01-27地块范围优化后,用地面积由53748㎡调整为35991㎡,用地性质为水域(E1),备注“现状”,其余维持原图则不变。

01-28地块范围优化后,用地面积由6396平方米调整为24425㎡,用地性质由林地(E4)表达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其余维持原图则不变。

01-29地块范围优化后,用地面积由56126平方米调整为13306㎡,用地性质由生产防护绿地(G2)表达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其余维持原图则不变。

03-04地块范围优化后,用地面积由3778㎡调整为4398㎡,用地性质为水域(E1),备注“现状”,其余维持原图则不变。

03-05地块范围优化后,用地面积由3274㎡调整为4280㎡,用地性质由生产防护绿地(G2)表达为公园绿地(G1),其余维持原图则不变。

03-06地块范围优化后,用地面积由3264㎡调整为4728㎡,用地性质由生产防护绿地(G2)表达为公园绿地(G1),其余维持原图则不变。

03-07地块范围优化后,用地面积由4756㎡调整为4655㎡,用地性质为水域(E1),备注“现状”,其余维持原图则不变。

03-08地块范围优化后,用地面积由5483㎡调整为2713㎡,用地性质由生产防护绿地(G2)表达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在DY01规划控制单元内予以落实,其余维持原图则不变。

03-09地块范围优化后,用地面积由4131㎡调整为4279㎡,用地性质由生产防护绿地(G2)表达为公园绿地(G1),其余维持原图则不变。

03-14地块范围优化后,用地面积由38573㎡调整为38191㎡,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E9),其余维持原图则不变。

03-19地块范围优化后,用地面积由49900㎡调整为37958㎡,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E9),其余维持原图则不变。

03-20地块范围优化后,划分为03-20-01和03-20-02两个地块,用地面积由45906㎡分别调整为4718㎡、2328㎡,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E9),其余维持原图则不变。

03-23地块范围优化后,用地面积由30831㎡调整为29560㎡,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M1)表达为普通工业用地(M1),备注“现状”,其余维持原图则不变。

用地周边涉及油气设施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场所,建设阶段需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作指引等关于安全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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