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家券商被监管“点名” 内控水平、执业质量仍需不断提升

10月20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对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限制业务活动监管措施的决定,在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期间,暂停该公司保荐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下半年以来,监管部门共对41家券商发出了54项监管措施,包含行政处罚、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主要涉及券商的经纪、投行、研究、网络信息安全以及自营业务等。

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玉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述现象体现了资本市场监管力度的加强。监管部门及时发现和处理市场中出现的违规行为,通过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起到警示作用,促使券商规范业务行为、提升执业质量。”

具体来说,下半年以来,共有26项监管措施涉及券商旗下分支机构内部治理和人员执业行为,如公司治理不完善、人员管理不到位,个别分支机构不相容职务未适当分离、异常交易预警信息未及时处理、部分岗位人员出现廉洁从业风险、展业行为合规管理存在漏洞、向客户推介金融产品不规范等。

下半年以来,有15项监管措施涉及券商投行业务。如项目中未勤勉尽责、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保荐过程中未对上市公司重要问题进行审慎核查、信息披露不充分等。

“在企业上市过程中,券商机构发挥着‘看门人’的作用。”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教授郑志刚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项目保荐过程中,券商应尽责审慎地进行核查。只有完善内部治理规范,才能更好地发挥把关作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此外,在监管部门向券商下发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双随机”现场检查情况通报后,涉及研究业务的监管措施逐步增多。

下半年,又有三家券商因研报业务不规范而被监管部门“点名”。存在的问题包括对证券分析师服务客户、公开发表言论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不足,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到位,个别研究报告制作不审慎、未能保证信息来源合规等。

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严监管体现出监管机构在加强市场规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决心,同时也有利于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下半年以来有5项监管措施与网络信息安全密切相关。例如,今年某头部券商总部大楼机房因一路UPS电源供电中断,导致4台集中交易系统服务器异常关机,最终导致部分客户无法正常登录App或网上交易。还有因系统升级问题导致证券交易系统登录异常等,暴露出信息系统设备可靠性管理疏漏、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上述罚单暴露出的问题,券商应如何改进?郑志刚表示:“券商想要在竞争中保持优势,提升公司内部的合规与规范治理是首要的。近期监管部门多次发布对券商的监管措施,正是券商对自身业务问题进行改进的重要契机。未来,券商应加强内部审查与监督机制,进一步识别和控制潜在风险,打造更透明的信息披露环境,完善内部控制与治理架构。”

“为预防违规行为发生,券商应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提升业务质量。同时加强内部合规培训,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和产品,提高客户服务质量,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发展。”王鹏补充道。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新化月报网报料热线:886 2395@qq.com

相关文章

你可能会喜欢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