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可减轻患者药费负担6亿元以上——我市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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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周林 王芳)1月29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全面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成效显著,年可减轻患者药费负担6亿元以上,大幅减轻患者就医用药负担。

据介绍,集中采购药品只是降低了价格,并不影响患者本人的医保待遇,患者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报销比例与现行医保政策一致。通过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我市医药价格降价减费效果逐步显现,数据显示,我市已落实国家、省组织的11批337个品种药品和14批41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药品平均降价59%,单个产品最大降幅98.7%,耗材平均降价74%,单个产品最大降幅99.21%。

为有效推进集采工作,我市积极构建“五建一创”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制,全面落实好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医保报销政策,加强中选药品采购、配送、使用、结算回款全过程指导和监管,动态监测预警药品短缺信息,形成了符合邢台实际、具有本地特色的制度运行体系。

建立健全直接结算机制,规范资金使用方式、中选药品收付款方式,我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实行由医保经办机构与配送企业直接结算的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了医疗机构拖欠医药企业货款的问题。

提升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的积极性。因参加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所节省下来的资金,按照不超过50%的标准返还给医疗机构,其中60%-70%用于发放医务人员薪酬,提高医务人员待遇标准,鼓励引导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产品。

做好配送和回款两个重要环节。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双向评估制度,即由医疗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对配送企业药品医用耗材配送情况开展评估,由配送企业对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回款情况开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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