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3年1月17日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邱文双同志代表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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