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播报!苏州市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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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苏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5月10日消息,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多样化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苏州房金〔2026〕2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2年。

《通知》明确,提高贷款最高限额。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50万元,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200万元。

《通知》还明确,优化贷款次数、套数认定标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申请时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此外,购买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现房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50%。购买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二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购买新建“两智一全”等改善型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50%。同时符合以上两种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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