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为“脸面”担忧

王 鹏作(新华社发)

今年的最高法报告提到,出台人脸识别司法解释,制止滥用人脸识别技术行为,让公众不再为自己的“脸面”担忧。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层出不穷,对有关治理模式产生深刻影响。某些案例显示,目前人脸识别技术尚存在某些安全漏洞,某些黑灰产在觊觎人脸数据,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变得更加突出且紧迫。对此,法治的步伐须与时俱进、对症下药,让技术成为法律调控范围内的利器,更让法律成为技术可行基础上的善法,切实守护好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时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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