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保证金”是一种功利教育尼伯特登陆台湾
2月17日,有网友发微博称,成都市金堂县福兴中学,班主任就要求班上同学每人交100到200元保证金,“保证学习不下降,如果犯错或者下降就扣钱,一般交100,不好管的交200元。”该班班主任表示,确实收了这笔费用,但并非老师要求收取,是学生主动提出交纳保证金,用于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且告知家长,家长也同意。
来信摘录:即便不考虑“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进一步回到教育本身的角度审视,这种收取“学生保证金”做法,事实上也是与一系列教育原则背道而驰。很明显,如果学生上学前需交保证金、成绩不好便要被扣钱,那么势必意味着,这种简单将学生成绩直接与金钱挂钩的“学生保证金”背后,所遵循的完全是一种功利的教育价值观。在这种价值观支配下,学习成绩不好便要付出相应金钱的代价,甚至“差生”必须预付更高的“保证金”,那么“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将从何谈起?当然,激励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实行适当的奖罚,并非完全不可取,但上述这种明显涉嫌“教育乱收费”,更明显违背“立德树人”的根本教育方针。收取“学生保证金”式奖惩,显然并不属于上述“适当”范畴,必须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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